材料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方案

发布者:林卓清审核:林卓清终审:吴浩斌发布时间:2026-03-17浏览次数:5425

     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朱铁军、黄任群     

副组长:吴浩斌、王育萍 

成 员:支明佳、金传洪、付晨光、戴兴良、任召辉、

程继鹏、魏  

申诉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71-88982978 ,

 E-mail:wangyp@zju.edu.cn,通讯地址:浙大紫金港校区和同苑10幢226室;

咨询联系:林老师,电话:0571-87952876,

E-mail:jyjxb@zju.edu.cn,通讯地址:浙大紫金港校区和同苑10幢220室。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实际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上,按照1:1.3的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具体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及名称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备注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

50

50

75

75

381

强军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除外

085600)

材料与化工

50

50

75

75

384

强军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除外

    如按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出现小数按向上取整”计算;若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成绩总分相同情况,则此总分同分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具体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强军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同学校分数线基本要求,符合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差额复试,最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情况及相关政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我院各专业招生人数如下:

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招生人数

备注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

11

 

085600)

材料与化工

38+27

其中科研院(纳米院)院名额5个、新昌天姥实验室名额3个、精密测量研究院名额1个、智慧绿洲名额1个杭州科创中心名额7个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联培名额3个浙大温州研究院名额7

    注:上述计划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招生人数复试名单公布后,招生计划若有微调,复试名单将不作调整。

四、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要求

    复试前须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准考证。

    3.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含有本学期注册章)(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往届生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其中国(境)外获得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可以要求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往届生可要求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复印件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材料。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提交经本人签名的复印件。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7.军队在职干部须提供《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

    8.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须提交学籍所在高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

    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在复试中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复试具体内容如下:

    1.复试为现场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占80%)和外语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成绩计入面试总分,占20%)。采用考生个人PPT展示结合专家面试的方式,个人PPT展示3-5分钟,不得超过5分钟,具体包括:自我介绍、科研经历、科研训练或科研成果的介绍。

    2.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百分制)= 面试成绩

    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拟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位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的复试环节,否则不予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2.拟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初试总分、业务课2、业务课1、外语、政治等成绩为优先级进行排序)。其中: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不予录取。

七、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浙江大学校医院(具体安排详见:https://zdyy.zju.edu.cn/2026/0316/c9107a3140580/page.htm3月243月26日-28日提供考生体检,考生也可以到所在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10日前寄到材料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老师联系。

体检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和同苑10幢220室(收件人:林老师 0571-87952876;只接收顺丰快递)。

八、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九、调档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通过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考试和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十、复试有关具体安排:

专业代码及名称

联系人和邮箱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

085600)

材料与化工

林老师

jyjxb@zju.edu.cn

3月21日下午14:00-17:00,浙大紫金港校区和同苑10幢215室

3月22日上午08:45开始,浙大紫金港校区和同苑9幢、10幢

详细的时间、地点等事宜请关注后续钉钉群通知。

十一、其他

1.复试期间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校区,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请保持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畅通,请于3月1810:00前,填写“2026年材料学院研究生复试回执”(https://www.wjx.cn/vm/P3RXsMv.aspx# )。

2.谢绝考生家长陪同。

3.复试当天请考生与复试组秘书保持联系,配合工作。

4.相关信息请多关注学院网站,学院会在第一时间发布信息,如确有疑问,请尽量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jyjxb@zju.edu.cn,学院工作人员会一一回复。

5.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附件1:复试名单.pdf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3月17